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通告/ Notices to RACSFs
Post : 2026-05-14
| 通告編號 | 發出日期 | 題目 |
|---|---|---|
| 2/2026 |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四日 | 防範簡易燃燒裝置的指引 |
| 1/2026 |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 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須注意的事項 |
| 3/2025 |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缺失處理機制 (修訂) |
| 2/2025 | 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 確保對非已知貨物進行保安檢查 |
| 1/2025 |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日 | 加強遵守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保安計劃書要求 及 防範簡易燃燒裝置的指引 |
| 2/2024 |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 把未安檢貨物當作已安檢貨物交付、不合資格的安檢人員及偽造文件 |
| 1/2024 | 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 加強遵守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保安計劃書要求的指引 |
| 1/2023 |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保安計劃書要求的注意事項 |
| 1/2022 | 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 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保安計劃書要求的注意事項及全面實施國際民航組織政策指示後的常見問題 |
| 4/2021 |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 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缺失處理機制 (修訂) |
| 3/2021 |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 運輸保安措施的保安封條新要求 |
| 2/2021 |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管制空運貨物安檢設施缺失處理機制 |
| 1/2021 | 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 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的過渡期第四階段 – 重要注意事項 |
| 3/2020 |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 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的過渡期第二階段 - 常見問題及最新發展 |
| 2/2020 |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 | 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的過渡期 - 管制代理人於過渡期内未能遵守X光檢查撮要報告要求的處理機制 |
| 1/2020 |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 | 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的過渡期第一階段 - 常見問題 |
Notices to RACSFs
以上資料取自民航處網站:https://www.cad.gov.hk/chinese/icao2021_notices.html
The above information is from the website of HKCAD: https://www.cad.gov.hk/english/icao2021_notices.html
